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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琳:从一个脚夫之“死”窥探晚清重庆的江湖世界 》 分类: 四川, 晚清, 重庆 从一个脚夫之“死”窥探晚清重庆的江湖世界 --作者:周琳 同治四年(1865)五月初六日,重庆城茶帮脚夫谭义顺、李树芳向县衙禀告:该帮一位名叫李鸿义的脚夫染病身亡了,而这位死者正是他们两天前亲赴县衙保释出来的。五月初七日,巴县知县表示要去李鸿义家验尸。然而李树芳却回禀说,因为“天气亢阳,尸臭水流”,他们已将李鸿义的尸体掩埋了,恳请知县免予核验,知县爽快地批准了这一请求。于是,一桩命案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匆匆了结。 稍有推理爱好的读者,不难从清代《巴县档案》冗长的卷宗中嗅到此案的重重疑点:第一,这位名叫李鸿义的脚夫,五月初四日刚从监狱中保释出来,五月初五日就一病不起。虽然在之前的案卷中,差役和茶帮人士都做了李鸿义“染病垂危”的铺垫性叙述,但事态的发展还是快得有些离奇;第二,尽管农历五月已近溽热之季,但两天之内就“尸臭水流”却是有些夸张;第三,茶帮先斩后奏地“掩埋”尸体,与知县就坡下驴地批准免验,都不是寻常的做法,但却似乎暗示了知县和茶帮之间的某种默契。所以,我们不妨脑洞大开地推测:李鸿义只是整个案件中一个神秘的“龙套”,他的出现和消失其实是为了掩盖些什么。而且从“死不见尸”这一点来推测,他可能根本就没有死。 132.jpg 巴县衙署旧址,本文中的官司就是在这里打的。 选自何智亚:《重庆老城》,重庆出版社,2010年。 档案的深文周纳总令书斋中的“福尔摩斯”们一头雾水,但是这桩离奇的“命案”却令一个对于重庆人来说既熟悉又陌生的行业,以及他们特殊的行为方式进入了笔者的视野。我们不妨以此案为线索,走入清代重庆脚夫的世界,去理解他们为什么要制作一个经不起推敲却又具有某种合理性的“李鸿义”。 “李鸿义之死”所要掩盖的,正是茶帮长达八个月的暴力寻衅。同治三年(1864)八月十五日,一伙手持棍棒的茶帮脚夫冲入广顺、永义两家牙行,强行驱逐行中的川帮脚夫。在接下来的九个月中,这样的冲突屡屡发生,而且几乎每一次都由茶帮挑起。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同治四年(1865)三月二十四日,茶帮脚夫袭击了储奇门顺城街的一家药材行,不仅毁坏店面、抢劫财物,打伤三人,还掳走了正在行中的川帮脚夫余兴顺,李鸿义正是因为参与此次殴斗而被县衙拘押。读至此处,诸位看官可能会问:这“茶帮”究竟是何
中国要往前走,需要排除不直面历史带来的隐患 --作者:熊景明 【编者按】1963年,西方研究中国大陆的学者在香港亚皆老街155号设立了“大学服务中心”,专为海外到香港来从事中国研究的学者服务,直到中国对外开放以前,中心成西方中国研究学者的大本营。按80年代初的统计,大约有200多本有关中国大陆研究的学术著作,都在该中心完成。1988年中心加入香港中文大学,1993年更名为中国研究服务中心(下文简称“中心”)。如今,中心成为拥有当代中国国情研究最齐全的图书馆,其使用之方便为海内外学者称道。 1988年,熊景明女士担当中心的助理主任,负责管理中心的日常事务,拓展馆藏以及维系中心的学术网络。每个来到中心的学者都认识熊景明,她说,世界上中国研究中心有很多个,而为中国研究服务的“中国研究服务中心”只有一个,中心就是为了服务学者的。 熊景明的热心、周到让人印象深刻,也为她赢得了“学术媒人”“熊猫饲养员”“温柔专制”等称号。学术服务之外,她近年来集中精力收集民间历史并写作自己的家史。此外,她自身的生活经历,何尝不是一部丰富的“民间历史”? 1949.1.jpg 熊景明和祖父 家族史写作 澎湃新闻:几年前我看过您的《家在云之南》,写的是您的家族史。听闻您最近又在写一本家族史的书,这次是写什么内容? 熊景明:《家在云之南》是凭着自己的记忆,写的都是自己认识的人。现在这一本(暂定名《长辈的故事》)基本上写完了,是根据资料写我的曾祖父、祖父、外公、干爹等人。我对他们了解不多,“拜干爹”时我才四岁,根本不知道何为“干爹”。写这些人要去查看资料、做点研究。 曾祖父留下的文集是古文,头都看大了。里面写到他参加“西征”,到西藏平叛,只有短短一段话,我查阅了包括当时的四川都督尹昌衡、云南的殷承献将军--曾祖父是他的总参谋长--留下的文献,看了英国人写的书,还是没法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些文献完全没有写到战争的惨烈,曾祖父则提及士兵的牺牲,民众的付出,以及北洋政府的瞎指挥,早上下一个命令叫你打,晚上下一个命令叫你撤离。 曾祖父留下来很多文章、诗作,都经他的大儿子即我祖父整理、出版,才得以留下。曾祖父写了很多家族故事,他的祖父小时候家境并不富裕,用今天的话说是“lower middle class”。贼来偷盗,看到他家唯一的好东西,为病重的母亲
当前位置: 首页 》这样走过 》 高戈里:灵魂裂变:188万国民党起义投诚部队改造之谜 》 分类: 1940年代, 国民党军队, 内战 灵魂裂变:188万国民党起义投诚部队改造之谜 --作者:高戈里 38.jpg 被俘的国民党部队 解放战争期间,国民党军队起义、投诚和接受和平改编共188万人,包括将领1500余名,涉及陆军240个师,海军大小舰艇97艘,空军飞机128架。 188万来自敌对营垒的官兵,全被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消化、改造了。在此过程中,解放军派去一名指导员,就能彻底改造百十人的一个连;派去几百人工作团,就能彻底改造几万人的一个军或一个兵团。在世界五千年的战争史上,谱写了空前绝后的辉煌篇章。 鱼龙混杂的倒戈“国军” 解放战争期间,国民党军队起义、投诚呈现三次高潮: 第一次高潮,在抗战胜利后不久。比较而言,国民党军队在这一时期的倒戈数量不多,但政治影响很大。此时,“国军”和“共军”力量对比悬殊,很少有人能看到中国共产党的光明前途,蒋介石、陈诚也曾夸下海口,要“三个月剿灭关内共军”,结果,不但“共军”没有被如期“剿灭”,青天白日旗下的“国军”却接二连三地在战场上倒戈,把枪口指向了行将就木的蒋家王朝。先是1945 年10月30日高树勋率新编第8军在河北邯郸起义,接着是1946年1月郝鹏举率第6 路先遣军在山东台儿庄起义,再就是1946年5月30日潘朔端率第184师一部在辽宁海城起义。“走高树勋、潘朔端的道路”,在此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成了共产党军队对敌军开展工作的一个很响亮、很能震撼人心的口号。 39.jpg 曾泽生在欢迎解放军进入长春的大会上发表讲话。 第二次高潮,在1948年9月至1949年1月的战略决战期间,其中重大起义对战略决战的进程都起了重要的推进作用:吴化文率整编第84 师的济南起义,使攻城时间缩短了一半多;曾泽生率第60军的长春起义,使人民解放军首创和平解放大城市的先例,并及时抽调原围困长春的部队去堵截企图借营口海港南逃的廖耀湘兵团,完成毛泽东“封闭国民党军在东北加以歼灭”的战略意图;何基沣、张克侠率第59军和第77军的三个半师在江苏贾汪等地的起义,让解放军通过其防地迅速完成了对黄伯涛兵团的战役包围;廖运周的第110师于淮海战场起义,使国民党“五大主力”之一黄维兵团的突围行动
领跑时尚——近代上海交通工具之变迁 邢建榕 一、英国作家被独轮车吸引住了 在英国作家描写上海的一部历史小说中,男主角丹顿1903年来上海淘金时,一上岸就被一辆独轮车吸引住了。他从未见过这样子的车,连连发问:“它叫什么?他们用这个来载人?”来接他的人回答:“那叫独轮车。说来令人难以相信,我亲眼看到乘坐十二个人的大独轮车。” 上海开埠前后,盛行的交通工具就是独轮车和轿子,似乎离现代化都市还远。这两种交通工具也是中国传统式的,为中国所独有。 独轮车,又称小车、手推车、江北车,原先用来载货,因重心较高,不易掌握。租界开辟后,周围相继建成一些工厂,男女工都有。一些女工为了去较远的纺织厂上班,往往相约合坐独轮车前往,并且渐成风气。从当时的照片看,一辆车上约有八九人,分坐两边。据1874年的统计,英法租界共有独轮车3000辆,简直是近代上海一支不容忽视的“出租车队”。由于收费低廉,一般贫民苦力均乐以独轮车代步或运物。但是好景不长,人力车兴起后,因其车速快于独轮车,而且乘坐舒适惬意,独轮车遂趋没落,仍旧以载货为主要功能。 当时的官吏、商人与小康市民,大概认为有损面子,是决不肯坐独轮车的。他们出出入入,均乘坐轿子,而且比阔斗富,把一顶轿子弄得花样百出。新娘出嫁,所坐花轿有红绿二色,绣有“凤穿牡丹”“福禄鸳鸯”的轿帘;闺秀淑女乘坐的轿子,顶垂缨络,旁嵌玻璃,谓之“撑阳轿”;一般市民如郎中或私塾先生,只坐普通的蓝布小轿;而官场中人,轿子的等级式样却马虎不得,不能越雷池半步,上海道坐的是八抬八杠的绿泥金顶大轿,知县只能用四人抬的红漆朱顶蓝泥轿了。 二、西式马车与东洋黄包车 随着上海租界外国侨民的增多,式样洋派的西式马车应运而生,有双轮、四轮者,有一马、双马者,其式随意构造,宜晴宜雨。每当夕阳西下,一辆辆马车出游兜风,沿俗称大马路的外滩南京路一直到静安寺一带,招摇而过,引人注目。稍后,上海一些有钱人不甘寂寞,也开始置备马车,其漂亮豪华,比之外国人有过之而无不及。官绅富商、公子王孙、闺阁千金、青楼女子出门无不以马车代步。驾车出游,成为一种时髦,尤以三月赴龙华赏花最盛极一时。彼时,富家子弟衣着光鲜,驾着自家或租来的马车,边上坐着妖艳的妓女,在春日的和风中款款而行,然后徜徉在花丛中作竟日之游,好不逍遥。 人力车应是日本的舶来品,故又称东洋车。
清代北京的铺户及其商人 刘凤云 在步入近代之前,中国的传统城市没有西方意义上的市民阶级,但是,城市生活中的商业流通与货币需求,使得商人成为城市中的主要居民,并在城市经济运行过程中充当了主要的角色。但是正如西方学者马克斯·韦伯所指出的那样,中国城市的建立有为收取货币地租与各种赋税[1] 的目的,所以,它体现的是官僚政治体制下的地主经济,中国商人在社会角色上也难免摆脱地主经济附属地位的影响,处于两难当中。 通常,我们对历史上商人的考察,往往着重于资本规模、经营方式、资本流向等等,而本 文则更关注于商人在城市中的社会角色,试图通过对京城中有一定影响力度的商人与政府及其统治者关系的考察,能对上述问题有所回答。 一、 铺户及百年老店 北京作为全国最大的消费性城市,在清代前期,工商业、特别是商业的发展达到了历史上的最高水平,最大的原因之一就是北京作为都城,不仅是帝王居住的地方,也是贵族官僚、文人士子最集中的地方。这里不仅有全国最大的商业市场,而且聚集着众多来自全国各地的商人,向被称作“商贾辐辏之区”。而京城消费型城市的特点,也使它形成了商业比手工业发展,官商优于私商等特点。而在众多的商人中,他们通常都以“铺户”作为个体从事商业活动的。 所谓“铺户”,是指开店铺的人户而言,是当为封建政府从户籍管理的角度对商人的称呼。由于店铺是商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所以铺户的称谓也应当在封建社会后期才出现,而清代不仅官方文献《清实录》中有“铺户 ”的记载,即便是私家笔记中也有“铺户”的称谓出现。 铺户,非走街串巷的小贩,亦非在街肆摆设摊位的摊贩。通常,铺户都有一个带门面的店铺,只是经营规模大小不同,大多数的铺户都属于小家小户的买卖。而且除了杂货铺之外,铺户往往是经营着某一种单一的商品。在自称待余生的晚清人撰写的《燕市积弊》中,所列京城铺户有:钱铺、钟表铺、挂货铺、绒线铺、鞋铺、药铺、金店、翎子铺、首饰楼、当铺、香货店、嫁妆铺、红铜铺、纸铺、纸马铺、面铺、香蜡铺、米碓坊、蒸锅铺、裱画铺、漆铺、黄酒铺、南果铺、切面铺、刻字铺、喜骄铺、寿衣铺等,近三十余种。而每一行业的铺户又有数十家、数百家之多,如“以京都而论,大小药铺,足有三四百家”;“翎子这行买卖,向来是山西人所作,以北京而论,共四十余家”;当铺,“以北京计算,共有一百五十余家”;香货铺,“这行
清代地方乡村治理的传统特征 陈绍方 中国自古以农立国。清末民初,中国城市与农村人口之比为3.5%比96.5%[1]412,农业、农民、农村一直都是中国社会自然与人事的主体,因而旧时“我国地方政府,素重乡治而忽市政”[2]43。长期以来,学术界有一种主流观点:中国封建政治、官治行政只到县级政权为止,即所谓“王权止于县政”,县以下之广大乡村社会,统治者采无为而治之策,听民自为、自营①。中国历代封建王朝修纂的卷帙浩繁的典籍记述的大多是朝政和州县以上的官治行政,州县以下广大的乡村社会,其权力结构、运行机制,往往略而不记,或廖廖几笔,语焉不详,以致广大乡村社会的实情在官方文献中堙而不彰。这种情形支持了上述观点。上世纪三十年代以来,一些学者开始关注封建时代州县以下乡村社会的情形,考察其权力结构、权力生成与运行机制、及其对乡村社会的影响等诸多方面的内容②。费孝通先生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即认为从县衙门到(乡问)每家大门之间的一段情形是最有趣、也最重要的,不明白这个关键,就无法理解中国的传统政治[3]338。 实际上,在传统中国社会,维系和支撑国家的是两种秩序和力量,一种是县以上的官治行政秩序和力量,另一种是县以下的的乡土秩序和力量,只是后一种秩序和力量没有像前一种秩序和力量那样受到统治者的重视罢了,而后一种秩序和力量,性质和情形更为复杂。 清代的乡村社会既在传统乡村社会轨道上继续滑行,深深地孕含着传统基因,同时也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清代乡村社会可从自然和社会两个角度进行考察。就自然属性而言,清代乡村社会结构由小而大、由低而高,大体依次为村、市(集、场、墟)、镇,这些都是由来已久、自然形成[4]214。就社会属性而言,由于封建国家“编户齐民”的人为措施,清代县以下乡村社会又形成了乡、都、保、庄四级行政区域,或乡、都、庄三级行政区划,或乡、庄二级行政区划(因地区不同,又有图、里、堡等各种不同名称)③。这种人为法定的乡村行政区划即构成了乡里组织,它们与乡村自然结构有重合的一面,也有歧异的一面,由此构成了乡间复杂的生态结构网络。由社会性角度言,决定乡村社会性质、基本面貌、发展趋向的主要因素,是存在于乡村社会的权力与权威。长期以来人们对传统乡村社会(包括清代)之权力结构、运行机制有多种大同小异的描述。费孝通认为传统乡村社会存在四种权力:皇权、绅权、邦权和民权,
中国近代婚龄话语的分析:从清末至1930年代 吕文浩 引言 1902年12月,清末思想界的巨子梁启超在《新民丛报》上发表了一篇很有影响的时论——《禁早婚议》。在这篇文章的开头一段,他以“笔锋常带感情”的风格果断地写道: 中国婚姻之俗,宜改良者不一端,而最重要者厥为早婚。[①] 在社会进化论的视角下,梁启超将世界不同民族以婚龄为标准纳入一个由低到高排列的文明序列,即印度-中国、日本-欧洲(其中又以条顿民族为最)。他的根据是:“社会学公理,凡生物应于进化之度,而成熟之期,久暂各异,进化者之达于成熟,其所历岁月必多,以人与鸟兽较,其迟速彰然矣!虽同为人类,亦莫不然。劣者速熟,优者晚成,而优劣之数,常与婚姻之迟速成比例。”“婚嫁之迟早,与身体成熟及衰老之迟早,有密切关系,互相为因,互相为果。”[②]也就是说,婚龄与身体成熟、衰老的节奏相合,早熟早衰者早婚,晚熟晚衰者晚婚;后者较前者文明程度高。在同一个民族之内,“居于山谷鄙野者”婚龄较“都邑之民”为低,其文明程度也就前者低于后者。文明程度高低与婚龄迟早之间的关系是因果相应,丝毫不容假借。接着,他从“害于养生”、“害于传种”、“害于养蒙”、“害于修学”、“害于国计”五个方面对中国传统社会的早婚痛下针砭,辞锋犀利,影响深远,奠定了此后多年间同类论述的思想基调。 在清末,梁启超并非最早或惟一一位论述早婚弊端的,在他身后,有许多类似的调子以或强或弱的声音在思想界回荡。比如严复在《保种余义》里斥责“亟亟于婚嫁”造成种弱、家累、国衰的恶性循环。[③]再如被研究者称为清末论述婚姻问题“堪称重要文献”的力作的陈王的《论婚礼之弊》(1904年)、履夷的《婚姻改良论》(1911年),也都论述到了早婚与婚龄问题。[④] 1906年,正在上海上学的少年胡适,在十里洋场新学弥漫氛围的熏陶下,在一篇题为《真如岛》的章回体小说里,藉着新式人物孙振武的口吻说:“我的志向,本想将来学些本事,能够在我们中国做些事业。从小看见人家少年子弟,年纪轻轻的,便娶了妻子,自此以后,便终日缠绵床蓐之间,什么事业都不肯去做,后来生下儿女,那时一家之中吃饭的人一日一日的多起来,便不得不去寻些吃饭的行业来做,那还有工夫来读什么书求什么学问么?”[⑤]在这一回结束以后,作者唯恐读者对他借着艺术形式负载的思想理解得不深不透,干脆站出来,发了一通议
清代北京业缘商馆宗教民俗的社会功能试探 郑永华 神祇崇奉是清代北京业缘商馆宗教民俗活动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以临襄会馆而言,每年都有特定的祭神日期:年终除夕,恭祭列位圣神;正月初一,值年接神,分班上香;初二,祭财神,分班上香;初四,阖行开市,团拜;三月十五日,恭祭玄坛圣诞,阖行,规定演戏一日;五月十三日,恭祭关帝圣诞,诸位会首,至日上香;六月二十二至二十四日,恭祭马王圣诞、火帝圣诞、关帝圣诞,并二十四日祭祀;七月初一日,恭祭酱祖、醋姑;七月二十二日,恭祭财神圣诞,阖行,规定演戏一日;八月十八日,恭祭酒仙圣诞;九月十七日,恭祭财神圣诞,连财神庵,同乡公祭;十月初一日,交帐换班,祭神。[①]对于广大工商业者来说,商馆内普遍的神祇崇奉,与阖行的多数重要事务都有着密切关联,因而具有多种社会整合功能。综合而言,可以归结为对内与对外两大方面。 对内而言,首要的意义在于以神集众,增强同业乡人在异地的凝聚力。由于普遍存在的规模较小、实力较弱、社会地位低下、土客矛盾不断等因素,远涉他乡的明清商人,具有较为强烈的团结协作需要。广州商人李兆图曾说到仙城会馆的主旨“由利”,因“乡人同为利,而利不相闻,利不相谋,利不相一,则何利?故会之。会之,则一其利,以谋利也。”而马时伯则认为“由义”,乃是由于“乡人同为利,而至利不相闻,利不相谋,利不相一,则何义?故会之。会之,则一其利,以讲义也。”[②]创建商馆的这两位首事持论虽有“义”、“利”之不同,但实质上都在强调“会之”才能“一其利”,也就是只有联合起来,才能保障同业商人整体利益的现实需要。后人也称:“既成商会,不啻名号联为一家,首生公益,不可各怀私心。遇有可以维持大局之处,各号极力赞成,俾昭大义”。[③]而如何才能将同业乡人持久有效地有机联系起来,“祀神”也就是举行各种形式的宗教民俗活动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对此,业缘商馆碑记铭序中多有强调。如烟行会馆碑记称:“至初立会馆,先设帝位,兼设火财神以为配,是其敬神即所以尊帝,尊帝即所以笃乡谊也。”[④]康熙年间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张德桂认为广州仙城会馆建成之后,“里人升堂,奠位凝肃,瞻仰神明,若见若语。桑梓之谊,群聚而笃。”[⑤]乾隆初年,时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的孙嘉淦虽然说到铜、铁、锡、炭业诸商以老君为炉神“于史传无所考”,但仍积极为潞安会馆撰碑,并提出其有益于教化:“然苟其不列于淫祀,类足以收摄
地理环境与近代江南地区的传染病 李玉尚 江南地区是我国著名的鱼米之乡,正如谢利恒所说:“长江以南,钱塘以北,纵横五十余县境,皆太湖盆地也。土浅水多,蚕桑稻米之利,为全国上腴。”[1]此外,发达的市镇经济,便利的交通,密集的人口等等,都是明清以来的经济史中引人注目的现象。然而,这一地区特殊的地理环境以及超越同一时期其他地区的发达与文明,使得这一地区的民众也同时承受着传染病的更多危害。本文旨在探讨近代江南传染病的生态背景,以此揭示江南历史的另外一面。 毋庸置疑,在这一篇论文中将江南地区各种传染病一一论及是笔者力不能及的,限于资料,本文描述与土壤、水体有关的病原微生物所引起的一些疾病,对于通过空气(呼吸道)传播的主要疾病则涉及很少。另外,本文只讨论和平时期的情况,社会异常变动时期(如太平天国战争)的情况,已有专文探讨[2],此不赘述。 一、乡村环境与传染病 1845年,英国人赫德(Hedde)从上海出发到苏州去,沿途看到如下景观: 据说苏州是中华帝国人口最为稠密的城市。在上海和苏州之间,经过连绵不断的村庄和城镇,没有一寸土地还未被开发。……除了有些蓝色的石灰岩的小山外,邻近苏州的乡村是平坦的,土壤是淤积土。棉花、丝绸、水稻、小麦、黑麦都是常见的农产品。地区间的联系通过河流、运河以及被郁郁葱葱的植被所环绕的池塘。我们可以看到带有锯齿状的大叶子的桑树,……我们常常会看到男人们在用水车进行灌溉。……所有的河道充满了小船、驳船和舢板,来来往往。有些船载满了水果、鲜花和各种各样的其他产品。[3] 便利的水上交通、肥沃的土壤、密集的人口和发达的城镇等等,构成了一幅独特的江南景观。然而,这样的地理环境,不仅仅给生活在苏州府的乡村民众提供了优越的生存空间,也同样为某些物种的生存提供了优越的孳生条件。以常见的钉螺为例,据1920年代的调查,苏州平缓的水系和河道旁丰富的植被为钉螺的孳生提供了非常适宜的条件。[4]生活在这一地区的乡村民众,在日常生活中很容易进入钉螺和尾蚴的生活区,从而感染血吸虫病。以血吸虫病流行区的儿童为例,“由于经常与河水接触而感染者为最多。渔民及船户儿童,感染最为严重。水田地区,儿童赤脚在河岸行走、游玩、洗手、洗脚、洗衣物等,亦为常见感染的感染方式。较长儿童,协助家长劳动,如放牛、割牛草、割猪草、打湖草、